2021年5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在论及人才工作时指出:“我们着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营造良好人才创新生态环境,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充分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在这句话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营造良好人才创新生态环境”这一重要概念。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营造良好人才创新生态环境”的概念,对于加深理解“着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践行营造良好人才创新生态环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营造良好人才创新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历届两院院士大会上多次强调营造人才创新环境的重要性。2016年5月,他在两院院士大会上指出,要“为科技人才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他提出,“要营造良好学术环境”“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氛围”。2018年5月,他在两院院士大会上再次强调,“要营造良好创新环境”“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环境”“为科技工作者创造良好环境”。到2021年5月,他在两院院士大会上总结提炼出“营造良好人才创新生态环境”的概念,并强调“要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环境”。营造良好人才创新生态环境的提出,是习近平总书记一贯的战略思想。
“营造良好人才创新生态环境”表达了两层涵义。一是明示了营造良好人才创新生态环境的地位和与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两者之间的逻辑关系。“十四五”时期,我国要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这就要求必须营造良好人才创新生态环境,将营造良好人才创新生态环境作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不二路径选择。如果将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比喻为“过河”的话,那么营造良好人才创新生态环境就是过河的“舟”和“桥”。营造良好人才创新生态环境既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关键实现路径。
二是突出了营造良好人才创新生态环境的两个重要作用。第一个作用表现在宏观上,那就是以营造良好人才创新生态环境为手段,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在全球范围内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达到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目的。第二个作用表现在微观上,那就是以良好人才创新生态环境来充分激发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力,亦即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所说的那样,“充分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人才创新涵义新解
人才和创新是两个互为依托、休戚相关的要素。在“营造良好人才创新生态环境”中,人才具有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其涵义有四个方面的变化。首先,人才已经不再是传统的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本质属性的概念,而是以创新为实质属性,结成一种有利于人才发展和创新发展的生态关系。其次,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驱动发展也是人才的实质功能。再次,人才是“第一资源”,是诸生产要素中的首要能动要素,其首要能动性决定了人才具有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最后,人才的创新不再是过去的那种分散的零星的具有个人意愿性的个体行为,而是团队或组织的规模行为,是结成生产关系的生态创新。虽然团队和组织的成员不一定都是人才,但团队或组织创新的核心成员尤其是领军者必然是创新人才,而且是高层次的创新人才。
在“营造良好人才创新生态环境”中,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居于核心地位,其涵义也有四个方面的变化。首先,党的十八大后,创新已从人们过去理解的简单的个人或少数人的“创立或创造新事物”活动转变为举国创新的战略形态概念,创新的着重点从创新本身提升到创新和国家发展全局的关系和功能上。其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国家发展的重大战略,不仅是要用战略去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和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更重要的是要以驱动发展为根本目的,将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上。再次,创新的社会再生产过程呈现内外双循环的状态,形成以自主创新为主体、自主创新和开放创新相互促进的国内国际双循环格局。最后,创新是一种具有动态驱动力的资本化生产要素,创新过程本身就是投资的过程,经过经营运作可以凝结成一种资本形态,并能带来远远高于投资成本的预期回报。
人才创新生态环境的营造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到人才环境和创新环境,用的都是“营造”一词,而不是“建造”“构建”和“建设”,其蕴意深远。“营造”一词既包括“营”又包括“造”,其中“造”的含义不言自明,而“营”的含义则丰富得多,既有营运的意思,又有经营的意思,还有管理、谋划、调控的意思,带有宏观性、动态性和市场性。对于人才创新而言,环境的营造指的就是环境的经营、运作和建造,在很大程度上指的就是环境的治理。人才创新生态环境的营造主体主要指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宏观治理主体。
我国人才创新生态环境的营造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发展理念,牢固确立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三原则,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人才创新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制度建设为重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完善宏观治理、强化市场治理、突出社会治理为抓手,从制度层面为营造良好人才创新生态环境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首先是完善宏观治理。各级党委要提高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把营造良好人才创新生态环境当作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来推进,将党的领导落实到营造良好人才创新生态环境的各领域、各方面和各环节,构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良好人才创新生态环境。各级政府必须转变治理方式,优化政府职责体系,构建目标优化、职责清晰、协同高效、依法行政的人才创新生态环境治理行政体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其次是强化市场治理。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营造良好人才创新生态环境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落实市场主体的自主权,支持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为营造良好人才创新生态环境贡献智慧和力量;充分发挥创新组织的作用,把人才创新生态环境营造的着力点落到创新组织尤其是企业身上,使创新组织成为引领人才创新生态环境优化的主角。
最后是突出社会治理。发挥社会组织在营造良好人才创新生态环境中的独特作用,培育自主、自为、自律的创新人才新组织,强化其对营造良好人才创新生态环境的服务职能和治理功能。促进国际化的人才创新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便利服务和一站式服务。构建基层社会营造良好人才创新生态环境新格局,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吸引全社会关心和参与人才创新生态环境的营造,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人才创新生态环境营造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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