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北京市留学人员
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遴选支持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的留学人员创业企业,吸引更多留学人员在京发展,根据人力社保部《关于印发实施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12号)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22〕17号)要求,现就北京市2022年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19年1月1日;
(六)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七)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八)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本计划将优先支持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空天科技等前沿领域的创业企业。已获得中央和本市重大人才工程、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等项目资助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再纳入本次资助范围,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
二、申报办法
留学人员填写申报材料,向推荐部门(所在区人才工作部门、各留学人员创业园区或有关职能单位)提出申请(只能选择一家推荐部门申报),由其汇总后报送北京海外学人中心。报送材料参照2022年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
三、申报要求
(一)推荐部门要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和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
(二)申报企业填写《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附件1),向推荐单位提出申请,经其统一汇总审核后,于2月21日至23日将纸质版材料(含电子文档)报送至北京海外学人中心(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德胜国际中心B座6层),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三)组织专家对创业项目技术水平、市场前景和申报人及团队的创新能力、经营管理能力进行评审,遴选出若干项目,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支持。同时,从中推荐部分优秀项目参加全国评选。
(四)为总结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实施成效,请各推荐部门对2018-2020年度入选企业进行跟踪调查,组织填写《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企业调查表》(附件4),与申报材料同时报送。
(五)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到位,确保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有序推进。
联 系 人:郭煜瑞、李民曦
联系电话:58540248、58540221
电子邮箱:guoyurui@8610hr.cn
附件:
北京市人才工作局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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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