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海南省颁布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这标志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后,海南自贸港已经启动了专项立法探索进程。目前,随着有关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法规、政策、制度愈加完备,海南经济社会和自贸港建设已经驶入高速发展的快车道。
海南自贸港的建设,旨在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深化市场化改革,推进高水平开放,建立离岛经济新体制。这不仅对高净值人群具有十足的吸引力,对无数创新创业创造者来说,更是难得的历史机遇。如果赴琼创新创业,必将享受到众多政策红利。
超低水平、累进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根据海南省出台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个人所得税减征有关问题的公告》和《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在海南居住满183天的自然人,于一个纳税年度内,其在自贸港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按3%、10%、15%三档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而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若超过15%,超过部分予以免征。
香港地区的个人所得税最高为15%,新加坡的个人所得税率最高为22%。这样看来,海南自贸港的个人所得税制与香港和新加坡相比,已经具备了相当的竞争力。这将会吸引更多国内外精英来琼创新、创业、就业。
超低的企业所得税
为鼓励企业来琼投资,《海南自贸港总体建设方案》规定,海南自贸港将实施最高15%的企业所得税,使海南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税收洼地。
当前,香港地区的企业所得税率为7.5%至16.5%,新加坡的企业所得税为17%。海南的企业所得税最高只有15%,且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类企业,在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相比香港与新加坡,海南自贸港的企业所得税竞争优势十分明显。
符合规定的国际贸易项目可享受零关税
《海南自贸港总体建设方案》等系列政策规定,海南封关后,货物从海南自贸港进入内地,只要是目标产业内的企业所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虽含进口料件但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超过30%(含)的货物,免征进口关税;其进口原辅料也免征进口关税以及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企业进口自用生产设备免征进口关税以及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较大程度的跨境资本流动自由
《海南自贸港总体建设方案》等系列政策规定,在贸易结算自由方面,海南自贸港将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通过金融账户隔离,建立资金“电子围网”,为海南自由贸易港与境外实现跨境资金自由便利流动提供基础条件;实现银行真实性审核从事前审查转为事后核查;在跨境直接投资交易环节,按照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简化管理;探索建立新的外债管理体制,试点合并交易环节外债管理框架,完善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全面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稳步扩大跨境资产转让范围,提升外债资金汇兑便利化水平。
贸易投资经营等更多自由便利
在贸易投资方面,海南将大幅放宽自贸港市场准入,强化产权保护,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对具有强制性标准的领域,原则上取消许可和审批,建立健全备案制度;市场主体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并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备案,即可开展投资经营活动;对外商投资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减少禁止和限制条款;实行以过程监管为重点的投资便利制度,建立以电子证照为主的设立便利;确保各类所有制市场主体在要素获取、标准制定、准入许可、经营运营、优惠政策等方面享受平等待遇;政府采购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加强和优化反垄断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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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