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冠病毒新变异株奥密克戎在澳大利亚迅速传播,澳各地感染人数大幅反弹,疫情形势严峻。自澳输入中国新冠确诊病例增加。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航班顺利执飞,根据新要求,结合澳实际情况,现就自澳大利亚出发赴华人员行前检测做出新的安排,请乘坐2022年1月17日(含)及此后航班赴华的旅客遵照执行。
一、 检测要求
(一)对于完整接种灭活疫苗的人员:
1、以上赴华人员须于登机前2天进行2次PCR(核酸检测)(须在两家不同检测机构进行,如在不同城市,以第一次检测报告所在城市为准向相关使领馆上传)。如当地检测机构不具备条件,可在登机前3天内完成两次检测,但要求两次检测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确保第二次采样须在登机前48小时以内,无需进行血清检测。
2、完整接种新冠灭活疫苗人员是指已经完成灭活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剂次、间隔符合要求)满14天的人员。
3、已经完整接种灭活疫苗人员,如果又接种了非灭活疫苗,按照完整接种灭活疫苗人员进行检测并申请健康码。
4、常见新冠灭活疫苗有国药(SinoPharm,需接种2剂);科兴(Sinovac,需接种2剂),其它灭活疫苗参照执行。
(二)对于完整接种非灭活疫苗的人员:
1、以上赴华人员须在登机前2天在检测机构进行1次PCR(核酸检测)和1次针对N蛋白的血清(IgM)抗体检测。如检测机构确实无法提供N蛋白血清抗体检测,申请人须在登机前2天进行2次PCR(核酸检测)(须在两家不同检测机构进行,如在不同城市,以第一次检测报告所在城市为准上传)。
2、常见新冠非灭活疫苗有辉瑞(Pfizer,需接种2剂);阿斯利康(AstraZeneca,需接种2剂);莫德纳(Moderna,需接种2剂),其它非灭活疫苗参照执行。
(三)未接种及未完整接种疫苗的人员:
以上赴华人员须在登机前2天内在检测机构进行1次核酸检测和1次IgM抗体检测。
(四)有既往感染史人员
【既往感染史人员判定】
1、曾确诊新冠肺炎人员视为既往感染史人员。
2、核酸、S蛋白IgM抗体、N蛋白IgG、IgM抗体任一检测结果为阳性,被视为既往感染史人员。
【既往感染史人员检测要求】
1、以确诊日期和检测结果阳性报告日期为起算日。
2、起算日后,(1)需再做两次核酸检测(两家不同实验室),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以上;(2)第二次核酸检测前,另做一次肺部CT或X光检查,获取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孕妇可免除);(3)第二次核酸检测日后,进行14天隔离和健康状况监测。隔离期间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的,应及时进行新的核酸检测,如为阴性,重新计算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如为阳性,应及时治疗,须根据确诊日期重新起算,完成上述(1)、(2)、(3)步骤。隔离和健康状况监测结束后,规划行程。
3、完成以上病愈流程后,根据自身疫苗接种情况并按检测要求进行相应检测。如再出现阳性,需重新完成前述步骤,以获得健康码。
(五)密切接触者或有疑似症状人员
1、驻澳使领馆不为密接和疑似人员审发健康码
2、以上两类人员需进行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监测期间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以上结果均为阴性的,请根据自身疫苗接种情况进行相应检测。
(六)中转赴华乘客
1、澳大利亚周边国家来澳中转赴华乘客,须首先向中国驻始发地使领馆提交健康码申请,获中国驻始发地使领馆批准并核发健康码后,方可来澳转机。
2、如无始发地馆健康码,须返回始发地,或在澳进行14天隔离管理。
3、持始发地签发的健康码抵澳后,须按驻澳使领馆规定进行中转地二次检测。
4、中国驻澳使领馆不受理自澳出发,赴第三国或地区中转的健康码申请。
5、鉴于疫情严重,且新州和维州均有直航回国航班,为避免境内流动感染,建议在新州做检测,不到墨尔本转机;在维州做检测,不到悉尼转机,不符合此规定的,原则上不予审发健康码。
二、提交申请
(一)【所需材料】
请事先准备以下材料扫描图或截屏图:
1、请按自身疫苗情况提供有关检测结果(针对N蛋白检测报告上需明确标注Nucleocapsid);
2、既往病史人员、密切接触者、疑似症状人员等另需按上文要求提供额外的核酸报告、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等补充材料;
3、新冠疫苗接种证明(如有);
4、离境赴华直飞航线的机票或行程单;
5、乘机有效旅行证件及在澳合法居留证明(如签证,不认可水电费单、银行帐单等材料),如提供居留证明无效(签证过期等),需同时填写声明书(附件一)。
6、《健康防护检测和承诺书》(附件二),无须上传到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但登机前须应航空公司要求进行查验,请随身携带。
(二)【申请通道】
1、乘客在得到检测证明后,应尽快按照本通知要求,上传提交相应材料,申请健康码。
2、中国公民(含持中国护照、旅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人员):通过微信搜索“防疫健康码国际版”或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微信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填报提交并申请健康码:
非中国公民:通过外国人健康状况声明书二维码网页,请点击 https://hrhk.cs.mfa.gov.cn/H5/ 进入。
三、重要提醒
(一)驻澳使领馆再次提醒疫情期间国际旅行的特殊性,强烈呼吁继续坚持“非紧急、非必要、不旅行”。
(二)务必诚信检测、申报,确保检测数据真实、有效。篡改检测报告、恶意上传核酸阳性报告等材料或隐瞒病情“骗取”健康码,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会被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格做好防护,特别是启程前与做完检测后,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和闭环管理,减少外出和同他人不必要接触。全程佩戴口罩。
(四)航空公司根据疫情发展和防疫需求,在登机前会对乘客增加核酸(快速)检测、健康问询、体温测量和《健康防护检测和承诺书》查验等必要工作,产生费用乘客自理。登机乘客应积极配合航空公司各项核验工作,如不予配合,可能会被拒绝登机。
(五)接种人员须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14天后才可按照疫苗接种情况进行相关检测,以申请健康码。
(六)请乘客登机时务必携带申请健康码时提供的检测报告(须为检测机构出具的正式报告,打印件或电子版,不接受手机短信或医生证明),供航司二次查验。
(七)请申请人提交材料时认真核对,确保材料齐全,不要上传不需要的材料,也不要反复测试提交申请,影响审核进度和健康码小程序的正常使用。
(八)收到检测报告后请第一时间上传,航班起飞当天再上传,无法保证在航班起飞前完成审核。驻澳使领馆每日均进行审核,请自行在线查询,无特殊情况无需联系催询,提交后请保持耐心。
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从澳境内拨打0011-86-10-59913991 微信用户通过小程序“外交部12308”一键求助
中国驻澳大利亚使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应急电话:
驻澳大利亚使馆: 02 6228 3948
驻悉尼总领馆: 02 9550 5519
驻墨尔本总领馆:03 9824 8810
驻珀斯总领馆: 08 9221 3729
驻布里斯班总领馆: 07 3012 8090
驻阿德莱德总领馆: 08 8268 8806
附件:
附件一:声明书.pdf
附件二:健康防护检测和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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