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家网上媒体1995年1月12日创办    

1. 长按二维码图片,保存至手机扫描二维码。

2. 使用微信打开此网页,长按识别图中二维码。

关于调整从卢森堡出发赴华远端检测规定的通知(2022年1月版)

发布时间:    来源:中国驻卢森堡大使馆官网 

  根据国内最新要求,自2022年1月8日起,从卢森堡出发赴华人员进行远端检测规定作出如下调整:

  一、关于“双检测”要求

  (一)已接种疫苗人员

   以“双核酸检测”替代“核酸+血清IgM抗体检测”(须用鼻咽拭子采样进行RT-PCR检测,不接受快速检测结果)。“双核酸检测”结果为双阴性的,可申请健康码。

  1、从卢森堡乘坐航班赴第三国转机赴华人员须以以下一种方式在卢森堡进行“双核酸检测”:

  (1)登机前48小时内,在卢森堡2家不同检测机构分别进行采样检测;

  (2)登机前48小时内,在卢森堡同1家检测机构用不同检测剂进行2次采样检测(须提前咨询检测机构是否具备使用2种检测试剂进行检测的条件,所使用的检测试剂须明确体现在检测报告中);

  (3)在卢森堡同1家检测机构,登机前72小时内和登机前48小时内各进行1次采样检测(2次检测时间须间隔24小时以上,对检测试剂无要求)。

  2、从卢森堡乘车赴第三国直接乘坐赴华直航人员须以以下一种方式在卢森堡进行“双核酸检测”:

  (1)登机前2天内(如1月10日登机,则可在1月8日进行采样检测),在卢森堡2家不同检测机构分别进行采样检测;

  (2)登机前2天内(如1月10日登机,则可在1月8日进行采样检测),在卢森堡同1家检测机构用不同检测剂进行2次采样检测(须提前咨询检测机构是否具备使用2种检测试剂进行检测的条件,所使用的检测试剂须明确体现在检测报告中);

  (3)登机前3天内和登机前2天内(如1月10日登机,则可在1月7日和1月8日进行采样检测),在卢森堡同1家检测机构各进行1次采样检测(2次检测时间须间隔24小时以上,对检测试剂无要求)。

  (二)未接种疫苗人员

  仍须进行“核酸+血清IgM抗体检测”,检测结果为双阴性的,可申请健康码。

  1、从卢森堡乘坐航班赴第三国转机赴华人员须在登机前48小时内在卢森堡进行“血清+IgM抗体双检测”;

  2、从卢森堡乘车赴第三国直接乘坐赴华直航人员须在登机前2天内(如1月10日登机,则可在1月8日进行采样检测)在卢森堡进行“血清+IgM抗体双检测”。

  (三)卢森堡检测机构

  卢森堡官方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电子版或纸质版正式检测报告均可接受。目前主要检测机构信息如下,供参考(我馆会继续密切关注检测机构变化情况,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如大家了解到检测机构信息变化,欢迎发送邮件至covidtestlux@outlook.com告知):

  1、未来生物实验室Bionext Lab:可提供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对检测者无年龄限制。

  2、联合实验室Laboratoires Réunis:可同时提供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对检测者无年龄限制。

  3、凯特迪尔实验室KetterThill:可提供核酸检测。

  4、卢森堡国家健康实验室LNS和卢森堡中心医院Kannerklinik:可为未成年人提供核酸检测。

  (四)注意事项

   1、仅限一次中转

  为避免经多国中转交叉感染风险,从卢森堡出发赴华路线仅经一地中转。举例:张三可乘飞机、自驾车或火车前往比利时布鲁塞尔、德国法兰克福、荷兰阿姆斯特丹等地直接搭乘或转乘直航航班赴华。但不得从卢森堡前往上述地点后,二次中转其他地点乘机赴华。我馆将严格审核机票行程单,一经发现不符合要求,将不予核发健康码。 

  2、对各类人员的要求

  (1)在卢中资企业(含央企、国企、民企)人员

  须在回国前提前21天进行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确保不与外界接触,并在申请健康码时一并上传企业出具的隔离管理承诺书(见附件2)。

  (2)临时来卢森堡(包括出差、访问、探亲、旅游等)人员

  如赴华前最后一站为卢森堡,请在赴华前进行14天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并在申请健康码时一并上传相关企业或本人出具的隔离管理承诺书(见附件2或附件3)。

  (3)1个月内曾赴第三国人员

  可能需要视情进行赴华前健康监测并增加核酸检测次数,请相关人员至少提前3周发送邮件至covidtestlux@outlook.com与中国驻卢森堡大使馆取得联系。

  (4)密切接触人员

  过去14天曾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近距离接触人员须进行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监测期间第1、4、7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可进行登机前双检测,检测结果为双阴性的,可申请健康码。

  (5)有既往感染史人员

  曾确诊新冠肺炎或虽未确诊但核酸检测、IgM抗体、IgG抗体任一检测结果曾为阳性人员(因接种新冠疫苗导致的IgM、IgG抗体阳性除外),请提前至少2个月与中国驻卢森堡使馆联系。当事人须在赴华前完成以下流程:

  — 在卢森堡医院进行CT或X光检查并取得检测结果和诊断证明(孕妇可凭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不进行该检查);

  — 进行2次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的核酸检测;

  — 将上述卢森堡医院出具的载有肺部CT或X光结果的诊断证明及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发送邮件至covidtestlux@outlook.com(材料须在进行相关检测和第1次核酸检测采样3天内发送);

  — 自收到使馆回复确认之日起,进行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并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见附件4)。

  — 如隔离监测情况正常,在结束隔离观察后将《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和隔离承诺书(见附件2)发送至上述邮箱。

  如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间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须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如结果为阴性,应重新进行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如结果为阳性,应及时治疗,并重新开始上述对有既往感染史人员的全部流程。

  完成上述流程后,按本须知第“一”条要求,已接种疫苗人员在登机前进行“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双阴性的,可申请健康码;未接种疫苗人员在登机前进行“核酸和IgM抗体检测”,检测结果为双阴性的,可申请健康码。


  二、关于健康码申请

  (一)中国公民

  在获得双阴性检测报告后,登陆微信“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小程序,申报并上传以下材料:

  1、电子版或纸质版正式检测报告(短信通知或APP、网站数据信息不能作为检测报告上传,检测报告上的防伪二维码须清晰可扫描验证);

  2、机票行程单(须含乘客信息,转机的须提供2段完整行程单);

  3、卢森堡居留证或居住证明(长居卢森堡人员)、或卢森堡签证(短期来卢森堡人员,含申根区入境章页);

  4、已接种疫苗人员:疫苗接种证明、《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见附件1)

  5、各类相关人员须额外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

  — 中资企业人员:企业承诺书(见附件2)

  — 临时来卢森堡人员:企业或个人承诺书(见附件2或附件3)

  — 既往感染和密切接触人员:个人承诺书(见附件3)、《自我健康状况检测表》(见附件4);

  6、填报过程中程序要求上传的其他材料。

  我馆原则上24小时内审核反馈。如果审核通过,将自动获得带有效期的“HS”标识绿色健康码;如果健康码呈红色,则表明填报信息或上传材料不合格,须根据提示信息重新提交申请。

  (二)外国公民

  在获得双阴性检测报告后,登录https://hrhk.cs.mfa.gov.cn/H5/注册并在线申报,提交以下材料:

  1、电子版或纸质版正式检测报告(短信通知或APP、网站数据信息不能作为检测报告上传,检测报告上的防伪二维码须清晰可扫描验证);

  2、机票行程单(须含乘客信息,转机的须提供2段完整行程单);

  3、卢森堡护照或身份证(卢森堡公民)、卢森堡居留证或居住证明(长居卢森堡第三国人员);

  4、已接种疫苗人员:疫苗接种证明、《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见附件1)

  5、各类相关人员须额外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

  — 既往感染和密切接触人员:个人承诺书(见附件3)、《自我健康状况检测表》(见附件4);

  6、填报过程中系统要求上传的其他材料。

  我馆原则上24小时内审核反馈。如果审核通过,系统将发放带有HDC标识健康码;如果健康码呈红色,则表明填报信息或上传材料不合格,须根据提示信息重新提交申请。

  (三)注意事项

  1、已接种疫苗人员须在完成首次疫苗全程接种14天后再出行(接种强生等单剂次疫苗人员赴华前2天内的“双检测”,应与完成接种日期相隔14天以上,如4月1日接种,则赴华前的检测应于4月15日以后)。对接种加强针的,无时间间隔要求。

  2、如上传的检测报告或欧盟疫苗证书上防伪二维码无法确保足够清晰可供扫描验证,可同时上传经CovidCheck软件核验的完整信息截图,或将清晰版检测报告或疫苗证书同时发送邮件至covidtestlux@outlook.com。

  3、取得我馆审发的健康码后,请及时截屏保存,申请中转地健康码时须同时上传我馆审发的健康码截图。在中转地进行检测和申请健康码的要求,请提前查阅中国驻该国使领馆网站相关信息,或向有关使领馆咨询(如:已在卢森堡接种辉瑞、莫德纳、阿斯利康等非灭活疫苗人员,如中转地要求进行N蛋白IgM抗体检测的,一旦检测结果为阳性,则一般无法获发中转地健康码)。


  中国驻卢森堡使馆再次提醒:国际旅行交叉感染风险较大,建议“非必要,不旅行”。如确有必要赴华,登机前和检测前后,应进行闭环管理,尽量不对外接触,回国途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使馆远端检测和申请健康码事项专用咨询邮箱:covidtestlux@outlook.com


  附件:

  1、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Letter of Commitment on COVID-19 Vaccination.pdf

  2、企业承诺书.pdf

  3、个人承诺书.pdf

  4、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Personal Health Monitoring Form.pdf

文章中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

神州学人杂志及神州学人网原创文章转载说明:如需转载,务必注明出处,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编辑:刘晓璇


相关新闻

更多>>精华内容

更多>>最新政策

Copyright© Chisa.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编辑制作:神州学人编辑部 法律顾问: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备案编号:京ICP备05071141号-6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101083516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703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chisaeditor@sina.com
联系电话:0086-10-82296680 传真:0086-10-82296681
电子邮件:tougaochisa@aliyun.com 技术支持: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