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发布了《重要通知!赴华健康码最新政策》。为方便广大赴华人员准确理解相关规定、顺利乘机,请计划赴华人员务必仔细阅读上述通知和以下说明。
一、关于疫苗接种证明
1、在日本接种:需提交所在地政府部门或外务省在机场发行的接种证明,格式如图。
2、在中国接种:需提交显示受种人完整个人信息、接种时间、疫苗种类、接种单位名称及印章的正规接种证明(或包含以上信息的电子版接种证明)。
3、在第三国接种:需提交第三国出具的显示受种人完整个人信息、接种时间、疫苗种类的接种证明和《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
注:未完成疫苗全程接种视为未接种。
二、关于预审
1、预审邮件标题。
请注明“姓名-护照号码-国籍-申请预审”。
2、一次肺部CT或X光检测(孕妇无需此项检测)和两次核酸检测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三次检测时间均晚于确诊或检测结果阳性日期;肺部检测在提交预审前一个自然月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在提交预审前3日内完成、且至少间隔24小时。
例:10月5日提交预审,肺部检测在9月6日至10月5日间进行,核酸检测在10月2日至10月5日间进行。
(2)三次检测报告均须显示与申请人登机证件一致的个人信息,请勿使用日语假名或非登机证件信息,详细要求见下图;两次核酸检测须注明采样方式,杜绝唾液采样或邮寄采样;核酸阴性、抗体阳性的检测报告无效。
3、预审有效期限。
预审自通过之日起一个自然月内有效,有效期内请勿重复申请。例如,9月5日通过预审,则该预审10月4日24时前有效,请在有效期内进行登机前双检测。预审失效后需重新进行三次检测并向使馆提交预审,请根据航班时间合理规划检测和申请预审时间,以免耽误行程。
4、自我隔离和健康监测。
(1)预审通过后,请按使馆邮件要求进行不少于14天的自我隔离和健康监测。
(2)如预审通过后出现核酸阳性,需重新进行三次检测并提交预审。如出现抗体阳性且未完成疫苗接种、或出现疑似症状,请重新进行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如隔离时长超过预审有效期,须再次进行三项检测并提交预审。
三、关于健康码所需资料
1、日本居留证明。
根据自身情况,提交在留卡、住民票、日本签证、出国命令书、在留期间更新许可等其中一项即可。
2、有阳性史人员申码。
一次性提交申请预审资料(即三次检测结果)和通知中“三、有阳性史人员申请要求”中规定的材料。
四、乘机赴华船员
1、请严格按照专项通知要求步骤执行,步骤缺失不合规者无法获得健康码。
2、请提前向日本出入境部门提交上陆计划,根据船员上陆许可有效期合理规划乘机行程,避免造成非法滞留。
文章中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
神州学人杂志及神州学人网原创文章转载说明:如需转载,务必注明出处,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编辑:刘晓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