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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秘鲁使馆关于调整赴华人员申请健康码/健康状况声明书受理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    来源:中国驻秘鲁大使馆官网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旧严峻,国际旅行交叉感染风险较大。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支持国内疫情防控大局,结合有关最新规定,我馆对拟赴华人员申请健康码(中国籍)/健康状况声明书(外国籍)(以下简称“健康码”)受理要求调整如下:

  一、已接种疫苗人员

  (一)接种剂次和时间间隔

  对2剂或3剂疫苗未完成全部剂次接种的,或同一天内完成2剂灭活疫苗接种的,按未接种人员处理。拟赴华的疫苗接种人员应在完成疫苗全程接种满14天后再出行。接种未满14天者,不予审发健康码。

  (二)完成接种疫苗人员

  完成接种人员满14天后如核酸检测结果阳性,不予审发健康码。如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可正常申报健康码,同时应提交接种凭证和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http://www.embajadachina.org.pe/chn/lsfws/bgxz/t1892514.htm)。具体请参照我馆2021年7月16日发布的《关于对接种新冠疫苗后自秘鲁始发乘机赴华相关要求的说明》(http://www.embajadachina.org.pe/chn/lsfws/t1892518.htm)。

  (三)有感染史且已接种疫苗人员

  曾感染新冠肺炎痊愈后接种疫苗的人员,申请健康码前需按本通知第二条“有感染史人员”相关步骤进行检测并提交检测结果。通过“确认痊愈”预审并监测14天健康状况正常后,按已接种疫苗人员申请健康码。

  二、有感染史人员

  (一)“有感染史人员”定义

  曾被确诊新冠肺炎或虽未曾被确诊但核酸检测、IgM、IgG抗体任一检测结果为阳性(因接种新冠疫苗导致的抗体阳性除外)。

  (二)有感染史人员申请健康码流程

  1、确认痊愈预审。申请人应提供当地医院出具的肺部影像学诊断证明(孕妇可不提供,但需提供妊娠证明)、两次核酸检测阴性(在我馆指定机构检测,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证明。上述诊断和检测日期(分别以拍片、采样日期为准)应晚于申请人此前确诊或检测结果为阳性日期,并在提交预审申请前3天之内。相关证明请提交至lingshibu2020@gmail.com,邮件标题为姓名+预审+联系电话。

  2、隔离和健康检测。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应自预审通过之日起进行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隔离期间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应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如结果为阴性,应重新进行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如结果为阳性,应及时治疗,再次申领健康码时,从确认痊愈(预审)开始重新完成流程。

  3、登机前检测。申请人在隔离和健康监测期间未出现异常情况的,可凭登机前48小时内核酸和IgM抗体“双阴”证明申领健康码。如登机前检测结果为阳性,则按以下方式处理:如核酸阳性,应及时治疗,再次申领健康码时,从确认痊愈(预审)开始重新完成流程;如IGM抗体阳性且感染后未接种过疫苗,则从隔离和健康检测开始重新完成流程;如IGM抗体阳性且感染后接种过疫苗,则按已接种疫苗人员处理;如IGG抗体阳性,可凭登机前48小时内核酸和IGM抗体“双阴”证明申领健康码。

  三、密切接触人员

  密接人员指自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2天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开始,与其有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

  密接人员应如实申报密接情况并进行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监测期间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可在隔离结束后,凭登机前48小时内核酸和血清IgM抗体双阴性检测证明申请健康码。

  四、有疑似症状人员

  如申请健康码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疑似症状,或因体温较高、疑似症状等被航空公司拒绝登机,不能获发健康码。申请人需进行14天隔离和健康监测。监测期间第1、4、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可在隔离结束后,凭登机前48小时内核酸和血清IgM抗体双阴性检测证明申请健康码。

  五、在秘中资企业人员

  在秘中资企业项目人员(含央企、国企及民企)回国,除严格按照第一至四条要求外,须提前21天进行隔离观察和闭环管理,确保不与外界接触。如出现核酸检测阳性或隔观期间出现症状,应立即中止回国安排,其密切接触人员照此办理。在秘中资企业人员回国前须由所在企业出具隔离证明,并发送至consulate_per@mfa.gov.cn备案。邮件标题为企业名称+姓名+隔离满21天证明(隔离证明模板附后)。

  六、临时出差人员

  对于来秘临时出差人员,除严格按照第一至四条要求外,须在赴华前进行至少14天的隔离闭环管理,并由所在企业出具隔离证明。如所在企业在秘无派驻机构,则应由国内企业出具相关证明。隔离期间无异常的,凭登机前48小时内核酸和IGM抗体“双阴”证明申请健康码,回国前将隔离证明发送至consulate_per@mfa.gov.cn备案,邮件标题为企业名称+姓名+隔离满14天证明(隔离证明模板附后)。

  七、在秘登陆船员

  拟搭乘航班自秘始发赴华的船员,除严格按照第一至四条要求外,须于下船后在秘进行至少14天的隔离闭环管理。隔离期间无异常的,凭登机前48小时内“双阴”证明、船务公司出具的隔离证明申领健康码。隔离证明请于登机前传至consulate_per@mfa.gov.cn, 邮件标题为姓名+船员隔离满14天证明。如隔离期间有船员确诊,同船其他船员按密切接触者处理,不得隐瞒情况申请健康码。

  提醒:所有拟赴华人员(包括中资人员、临时出差人员、在秘登陆船员等)应结合自身有无感染史、是否接种疫苗等情况,认真阅读本通知及我馆此前发布的《关于驻秘鲁使馆调整健康码及健康状况声明书受理要求的通知》(http://www.embajadachina.org.pe/chn/lsfws/t1855744.htm)和《关于对接种新冠疫苗后自秘鲁始发乘机赴华相关要求的说明》(http://www.embajadachina.org.pe/chn/lsfws/t1892518.htm),按要求提交材料申请健康码。

  本通知自2021年9月2日(含当日)起执行。我馆此前发布的涉及健康码申请的通知、补充说明等,如有与本通知不相符之处,以本通知内容为准。所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如被查出隐瞒病情、窜改检测证明、不遵守隔离要求或填报虚假信息等情况,将无法获得健康码。触犯法律的,将被追究有关责任。

  驻秘鲁使馆再次温馨提示,目前全球第三波疫情形势严峻,请您继续坚持“非必要,非紧急,不旅行”,尽量避免国际旅行。如确需旅行,请务必做好途中个人防护,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请在秘中国公民继续密切关注秘当地疫苗接种进展,愿接尽接,尽早接种。已接种人员杜绝麻痹心态和侥幸心理,避免因放松防护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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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晓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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