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疫情跨境传播,自2021年3月2日起,所有自埃及出发搭乘航班赴华的在埃中国公民需在参加航空公司闭环管理前自行进行14天隔离管理,并由所属单位(中资企业、侨团、学联或当地任教院校)出具《申请人已自行隔离满14天证明》(以下简称“隔离证明”)。赴华中国公民须在参加航空公司闭环管理时出示上述证明,并在登机前48小时内凭使馆指定的两家检测机构“交叉双检测”双阴证明、隔离证明、护照首页等信息申领健康码或电子版《健康状况声明书》。同时,上述证明务必于登机前三天发使馆相关处室备案:驻埃中资企业和机构人员发至经商处邮箱(eg@mofcom.gov.cn);留学人员、教师发至教科处邮箱(jycegypt@hotmail.com);侨胞发至领侨处邮箱(consulate_egy@mfa.gov.cn),逾期不予受理。
请有赴华计划的在埃中国公民严格遵守上述通知,相关单位应对所出具的隔离证明负责,一旦发现伪造、代出等不当行为,我馆将通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作出惩戒,并就日后该单位人员回国事宜谨慎评估。
特此通知。
附件:
申请人已自行隔离满14天证明(模板)
兹证明:姓名,性别,护照号码,XXX单位员工,拟搭乘2021年X月X日XXX航班回国,已于2021年X月X日至X月X日于埃及XX省XX市(公司宿舍/酒店/租住房/自有房/其他住所)进行14天居家隔离,身体状况良好,无咳嗽、咽痛、发烧、四肢乏力等症状。
证明出具机构名称及公章
文章中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
神州学人杂志及神州学人网原创文章转载说明:如需转载,务必注明出处,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编辑: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