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理工学院信誉准则发展史
加州理工学院的前身斯鲁普工艺学院1892年周年大事记中写到,“本校规章制度将始终注重自治公民与自尊并遵纪守法成人的培养。朋友般时时守望的有益帮助,将取代警察似的督导。”加州理工学生信誉准则的理念自建校伊始就存在了,明显早于加州理工这一校名。
管理委员会
据1947年的《加州理工报》记载,加州理工信誉准则始于1910年,准则的官方记录始于管理管委会的创立。1913年5月14日,一个名为“学生治理委员会”的组织向学生联合会执行委员会递交了一份报告,提议成立一个委员会,由三名大四、两名大三、两名大二和一名大一学生组成,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则,对学生行为行使完全管辖权。”报告拟定了5条规则:
●上课期间不得无端打扰教学场所;
●损坏财物应予赔偿;
●教学场所内外禁止吸烟;
●行为举止不得有损绅士或工程师风范。
关于考试
●应全面遵守信誉制度及其所有含义;违者由委员会酌情处理,但学生有权就处理结果向学生会提起申诉。
这个委员会被命名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译者),并成为加州理工本科生信誉制度的执行机构。最初,信誉制度的执行只是管委会职责的一部分,信誉制度也只适用于考试作弊行为,学生活动其他方面分别有其单独的行为规范。
1936年的加州理工学生联合会会刊little t将管委会描述为“校园中的纪律执行机构”,这也正是这个机构最初给人的印象。加州理工不是让教师或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来负责惩处学生,而是把这个责任留给了学生自己,较严重的违规行为都由管委会处理。
多年来,管委会的职能没有改变,但是信誉制度的适用范围却扩大了,它不仅适用于学术方面,而且适用于管委会管辖的一切事务。现在,在学生眼里,信誉制度就等同于管委会,但这种等同显然不是设立管委会的初衷,因为管委会的名字中明显省去了“信誉”这个字眼,管委会并没有像其他多数学校那样被命名为“信誉协会”或“信誉委员会”。加州理工信誉制度适用范围之广并非该制度制定之初就有这样明确的规定,它之所以有今天这样的适用范围是由于管委会雄心勃勃的建立。历史表明信誉制度的不断发展正是为了与管委会的发展相匹配。
管委会在1922年设立分委会,来处理较为琐碎的学生品行问题。同年11月10日,管委会召开会议,成立“传统法庭”来处分大一新生违反传统的行为。这些传统包括用餐时穿着要得体、不得占用高年级同学就餐位置等。传统法庭所给予的惩罚通常是社区服务或者体力劳动。二战后,传统法庭名存实亡,1956年传统法庭从学生会章程中删除。
管委会一开始就与学生会保持着密切的关系。学生会副主席兼任管委会当然主席,而学生会主席是管委会拥有投票权的当然委员。1935年学生联合会成立时,信誉制度出现在学生会章程中显著的第三条第一款:“信誉制度是学生会所有成员都要遵守的基本的行为规范,它适用于一切学术活动、所有成员之间的关系以及成员与教师之间的关系。”很明显,“信誉制度”这个术语的范围当时已经扩展,囊括了管委会许多非学术方面的职责。遗憾的是,尽管信誉制度较为完好地保留到今天,但是有关信誉制度适用范围的陈述却未能说明这一制度究竟能干什么。
时任1936年管委会主席的弗兰克·朱厄特,对当年信誉制度的界定提出了独到的见解。他在little t中写道,“‘为了我的信誉,我的行为举止任何时候都要绅士’,这句简单的话是每位进入加州理工学习的男性都同意要遵守的。”在同一期的little t中关于信誉制度是这样描述的:“在加州理工,该项政策适用于每一个人,无论在教室,在校园,参加考试时,进行交易时,同学相处时。”显然,信誉制度在当时实际上已经涵盖了加州理工学生行为的所有方面。
信誉制度的适用范围
一项针对加州理工校友的调查显示,虽然管委会的干部认为信誉制度的适用范围包罗一切,但并不是所有学生也都这样认为。多数学生相信参加考试属于信誉准则管辖范围,但并非所有学生都认为信誉准则应该延伸到学生生活的其他方面。把非学术方面吸收到信誉准则管辖范围的普遍认可,曾在20世纪50-60年代和70年代分别经历过两次明显的浪潮。
二战期间,海军V-12计划占领加州理工校园,信誉准则也随即进行了相应的修改。1944年的校刊little t通知学生,管委会决策要经过他们的海军指挥官的审批。加州理工战后回归民用后,信誉准则变成了《加州理工报》California Tech的常见话题。1947年2月21日,该报编辑写到:“自1910年制定以来,信誉准则已不再仅仅只是规范学生的考试行为;它的适用范围已经扩展到涵盖学生活动的所有方面,成为支撑整个学生体系以及师生关系的基本原则。”
战后几年,宣扬信誉准则的诸多述评见诸加州理工报报端,特别是在期中期末考试期间。通过对信誉制度的这种宣扬,学生们开始慢慢接受将财产问题和经济问题也纳入信誉准则的适用范围。图表3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图中显示了校友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你认为你在加州理工学习期间信誉准则适用于以下哪些方面?”1940-1945年毕业的调查对象中,认为信誉准则适用于以下几个方面的人不到50%:学院产品和服务的有偿使用、盗窃他人物品、爱护学院财产。在接下来的20年里,赞同这一说法的校友比例大幅上升。到60年代,有超过90%的校友认为信誉准则适用于盗窃行为,近70%的校友认为信誉准则适用于财产问题。
令人吃惊的是,大家对信誉准则在上述方面的适用这么晚才开始接受,而早在30年代学生会的文件就宣称信誉准则适用范围包括一切。这种时间上的脱钩或许是由于学生们一直把信誉准则等同于管委会,而管委会处理的案件也很少涉及非学术问题。1930至1955年,管委会“建议处分的学生有92人,平均每年有3-4人。其中,有61人是考试作弊,24人涉及抄袭论文、课题、实验报告和作业等,4人盗窃(《加州理工报》,1956年1月12日)。”因非学术问题受到管委会处分的学生人数极少,导致学生们对信誉准则在非学术方面的作用印象不够深刻。只有在经过几十年的大力宣传和一些典型案件之后,学生们才逐渐以更加开放的心态来对待信誉准则的适用范围。
在60年代,信誉准则涉及学术和财产两个方面的观念相对稳定,而此时,管委会也经历了一次结构上的重大调整。之前,管委会的组成人选是从每个年级选出两名代表,1962年改为从每个宿舍楼选出一名代表,再外加两名任命的代表。这一变化使得管委会成员由7人增至10人,并且有可能因此使得管委会的工作重心开始向学生住宿生活转移。
这种以住宿为中心的体制转型,加之学院开始招收女学生,促成了70年代信誉制度的改革。在1970至1971年出版的little t中,编辑们宣称,“信誉制度的一大好处就是很大程度上可以免除规则,所以将这种无需规则的制度用文字清楚地表达出来也是徒劳的。尊重别人的权利,也要别人尊重你的权利,这就够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就在同一学年,信誉准则就被冠以这样的特色描述:“加州理工任何一员都不得以任何行为占取加州理工其他成员的便宜。”
信誉准则这一明确的特色描述与当时对这一制度的高调宣扬同时发生,40、50年代也发生过类似的高调宣扬。60年代,管委会开始大力着手非学术事件的处理,70年代讨论的话题主要集中在怎样应对信誉制度涉及的范围越来越大上。列奥尼达斯·杰巴斯时任拉多克宿舍楼在管委会的代表,他写到:“管委会发现要处理的此类违规行为越来越多,于是面临着要么置之不理要么牺牲效率每周开会的两难境地。” 管委会书记罗伯特·费希尔对此深有同感,他说:“处理违规案件的会议除了费时费力还相当令人不快, 管委会可不急着为一些琐碎小事开会。”
随着信誉制度适用范围向人际关系的扩展,管委会发现在处理日常琐事方面力不从心。针对这一问题,人们提出很多建议,例如再成立一个管委会,让管委会主席全权负责,或者让宿舍管理处来处理轻度违反信誉制度的行为。虽然在70年代初对此事进行了大量讨论,但并没有形成永久性解决方案。
图4显示,经过公开讨论,一些学生开始接受将很多人际关系问题纳入信誉准则的适用范围。当时学术问题与财产问题已经成为信誉制度中完全为人们所接受的部分。在70年代,恶作剧、不尊重同学、性骚扰、甚至约会也被纳入信誉准则的适用范围。到70年代末,信誉准基本涵盖了学生生活的方方面面。1980年,“加州理工任何一员都不得占取加州理工其他成员便宜”被写入了加州学生联合会的章程,从而赋予信誉准则以官方正式地位。
信誉准则遵守情况
虽然信誉准则适用范围一直在不断扩大,但遵守情况却呈波动性变化。在信用准则准守情况的一项调查中,对校友提出了四个问题,问题以“在加州理工学习期间,你认为在...时总是遵守信誉准则的学生比例是多少?”的提问开始,以下列四个方面结束:1.“参加考试时”2.“做习题、写论文和写实验报告时”3.“ 有关经济问题,如借钱、购物付款、盗窃他人物品”4.“社交,如捉弄他人、恶作剧以及人际交往(比如一般礼节问题、争抢、性骚扰)”。
问卷问题为多项选择题,答案选项有:“99%以上”、“95-99%”、“90-95%”、“80-90%”、“60-80%”以及“少于60%”。
图5显示的是调查结果的加权平均值(取每组的中位数作为权重),每5年为一组。1960年之前关于财产问题的调查结果和1980年之前关于人际关系的调查结果的可靠性可能不高,原因正如上文所述,在当时,学生会对是否将这两方面纳入信誉制度的适用范围意见不统一。
信誉制度适用范围经历了两个扩张时期,一次是在50年代,另一次是70年代,在这两个扩张期之前信誉遵守情况有轻微下降。也许正是由于遵守比例的下降,引发了学生们对信誉制度的讨论。保罗·莱文和菲尔·内奇斯在70年代初写到:“我们已经注意到信誉制度正在弱化,特别是在最近两学期。这种弱化程度虽小但还是容易察觉到的。信誉制度的日渐式微部分原因是由于管委会方面不愿处理一些难题,部分原因是由于学生方面有些人不愿自治。(《加州理工报》1973年2月24日)”信誉制度遵守人数比例的下降促使学生们在上述两个时期采取行动,两次行动均改善了信誉制度的遵守情况,并扩大了信誉制度的适用范围。
在50年代和70年代,信誉制度遵守情况的复苏与信用制度适用范围的扩大同步发生。但有趣的是,复苏在新增的适用范围方面并没有发生。50年代,参加考试及做习题方面遵守人数大幅上升,但是新增财产问题方面的遵守人数在缓慢下降。70年代,经济和财产方面的制度遵守情况与学术方面同时复苏,但是新增人际遵守情况仍保持在较低水平。这两段时期的发展都遵从同一模式,即:由于某种原因,信誉准则在弱化,从而引发公众讨论,最终使得信誉准则的适用范围扩大。经过这段改革时期后,信誉制度的基础变得更加牢固。
表1:1988-1998年管委会数据(little t)
|
1988 |
89 |
90 |
91 |
92 |
93 |
94 |
95 |
96 |
97 |
98 |
主席驳回 |
5 |
4 |
28 |
5 |
22 |
5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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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9 |
提交其它机构 |
5 |
5 |
4 |
3 |
1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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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管委会不予受理 |
4 |
2 |
2 |
2 |
4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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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做出处分 |
12 |
10 |
13 |
11 |
22 |
14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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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21 |
22 |
训导主任维持原来处分 |
12 |
10 |
13 |
11 |
18 |
14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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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21 |
22 |
在过去70年里,信誉制度遵守模式虽然经历了一些短期变化,但总体遵守情况呈下降趋势。这一点,从管委会每年处理的违反信誉规则案件的数量上也可得到证实。如上文所述,在1930-1955年间,管委会认定处分平均每年有3-4起。60年代和70年代,数据不详。表1显示的是1998年和2000年little t发表的管委会的数据。数据显示,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管委会给出的处分数量保持在每年10-15起,与30、40及50年代相比,上升幅度明显。在90年代后期,这一数字大幅上升,1996-1998年,管委会给出的处分增至每年20起以上。这与同一时期的校友调查结果是一致的,校友调查显示这段时期信誉准则的遵守人数比例大幅下降。这两方面的数据有力地证明,信誉准则如今所起的作用远不如从前。
品行审查委员会
1998年信誉制度经历了一次变革,这次变革非常低调,并不像以前信誉制度适用范围扩大时那样伴随着《加州理工报》评论员文章和公开辩论。信誉制度最近的这起改革并不是由学生发起的,而是出自于学生事务管理方。主管学生事务的副校长克里斯·布兰能成立了一个名为学生自治和行政裁定委员会的组织,由学生、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共同组成。但任这一组织负责人期间,布兰能注意到,“过去几年,数起事件的发生引发了大量讨论,讨论主要是关于训导主任、宿管、管委会、学生联合会和IHC在本科生管理中各自的职能。”在整整一年内,学生自治和行政裁定委员会几乎每周都开会,一年后这个组织建议成立品行审查委员会。1999年秋天,学生自治和行政裁定委员会成员走访所有本科生宿舍楼,演讲他们的提议。《加州理工报》1999年10月29在头版宣布:“学生自治和行政裁定委员会重新定义了公平正义。”
目前,品行审查委员会有两位主席联合担任,一位是经选举产生的学生主席,另一位主席由训导副主任担任。两位联席主席和从学生、教员及行政管理人员中选出来的代表共同就事件做出裁定。品行审查委员会主要处理涉嫌火灾、毒品、酒精和欺凌他人之类事件,而训导主任和宿管则负责处理较小的违规行为,如室友之间的摩擦或者后果不太严重的恶作剧等。这就使得管委会可以专注于学术事件的处理。这三者的权限并非界限分明,而是具有一定的灵活性。每起事件在上报管委会或行政管理人员之前,要先由一个路径小组来决定违规案件的处理路径。路径小组成员由学生自治和行政裁定委员会联席主席、管委会主席和训导主任组成。路径小组决定违规案件应由哪个机构处理最为合适,然后案件的调查才开始进行。品性审查委员会是一个校方委员会,它不像管委会那样是一个学生委员会,但它与学生会仍然保持着密切的关系。2002年,品行审查委员会的学生主席首次由学生会选出。
品行审查委员会的成立可以看作是解决了70年代遇到的信誉制度非重大违反行为问题的一种办法。从大的方面说,品性审查委员会的成立也可以看作是信誉制度对日益加强的行政监管的适应。但是,从本科生信誉准则的发展历史来看,品性审查委员会的成立代表一大进步。信誉制度曾经只适用于考试,后来发展为管委会的代名词,现在它的重要性已经超出了管委会。
在2002年学生-教师大会上,一个机构发表了有关信誉准则现状的报告。报告指出,本科生和教师中有20%的人对信誉准则的作用表示怀疑,研究生中持此怀疑态度的人几乎达到总数的一半。这一机构的建议主要是要加强对信誉准则的传播。如果这一建议被采纳,加州理工的信誉制度可能将再次进入新一轮的改革期。目前,信誉准则的遵守情况在下降,信誉准则的公开讨论在上升,这种上升与下降的叠加预示着新的一轮信誉制度的复兴和扩张的到来。(译者/贾毓玲、钟晓辉、武冠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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