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北京市高层次留学人才
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全面落实中央和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3〕45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22〕1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北京市2022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重点
本次资助试点主要围绕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聚焦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服务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明显创新能力的青年科技人才为重点,遴选支持一批高水平留学回国创新人才。今年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生物育种、空天科技等前沿领域和基础研究领域。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国国籍;
(二)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三)2017年1月1日后回国;
(四)现已全职到岗,辞去海外工作或海外无工作;
(五)出生日期不早于1971年1月1日;
同等条件下,择优推荐曾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管理职务,并取得显著成果的留学回国人才。
已获得中央和本市重大人才工程资助的留学回国人才不再纳入本次资助范围,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
三、申报办法
留学人员填写申报材料,向推荐部门(所在区人才工作部门、各留学人员创业园区或有关职能单位)提出申请(只能选择一家推荐部门申报),由其汇总后报送北京海外学人中心。报送材料请参照2022年北京市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材料清单(附件3)。
四、申报要求
(一)推荐部门要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
(二)申报人填写《北京市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请表》(附件1),向推荐单位提出申请,经其统一汇总审核后,于2月21日至23日期间将纸质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北京海外学人中心(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德胜国际中心B座6层),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三)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遴选出若干项目,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支持。同时,从中推荐部分优秀项目参加全国评选。
(四)为总结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工作成效,请各推荐部门对获得2018-2020年度北京市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资金支持的入选人员进行跟踪调查,组织填写《北京市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入选人员调查表》(附件4),与申报材料同时报送。
(五)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到位,确保北京市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有序推进。
联 系 人:郭煜瑞、李民曦
联系电话:58540248、58540221
电子邮箱:guoyurui@8610hr.cn
附件:
北京市人才工作局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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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