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出台《四川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管理办法》,对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设立、运行、管理、考核评估等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办法》以国务院、人社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有关文件为依据,学习参考外省(市)经验做法,结合我四川省实际制定出台,是2007年《四川省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建立以来的首次修订,旨在推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协同创新,促进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构建青年人才快速成才和发挥作用的服务平台,培养造就符合该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青年创新人才。
《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博士后工作管理体系,为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和促进产学研结合方面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办法》分别明确了省、市(州)人社部门,省直部门及设创新实践基地单位的职责和义务,要求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坚持统筹规划、服务发展、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统一管理、稳步推进的原则,实行动态管理。创新实践基地的设立每年开展1次,考核评估工作一般每5年进行一次。目前,全省共设有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6家,通过政策引导、资金资助等手段,鼓励设站单位运用平台,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服务四川,以高端人才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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