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家网上媒体1995年1月12日创办    

2022年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遴选通知

发布时间:    来源:国家留学网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加拿大Mitacs关于合作开展本科生实习的谅解备忘录,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200名优秀在读本科生赴加拿大高校开展科研实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四)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3年1月1日以前出生),2021年9月份后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在读四年制本科的三年级学生,或五年制本科的四年级学生。

  (五)品学兼优,其中GPA成绩不少于3.5分(4分制)或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无不及格科目;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六)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七)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申报时若外语水平未达标,须于派出前达到外语水平要求。

  (八)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2.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3.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4.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二、选派专业、实习期限及内容

  (一)选派专业无限制。

  (二)实习期限为3个月。实习内容主要包括:

  1.跟随导师进行相关科研实习;

  2.与加拿大行业及政府代表展开交流;

  3.参加Mitacs举办的职业发展研讨,主题包括团队合作、交流与沟通技巧及创业等;

  4.撰写与实习研究课题相关的论文,将有机会以报告会形式向加拿大高校师生及行业代表汇报研究成果;

  5.与来自其他国家的学生开展交流活动。

  三、资助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向留学人员提供2个月的奖学金生活费(1,800加元/月/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签证申请费;Mitacs向留学人员提供1个月的奖学金生活费(1,800加元/月/人)、留学人员实习期间加方高校收取的学生管理费和医疗保险费。

  四、选拔办法及时间安排

  (一)每校推荐人数不限,推荐人员名单须在校内公示。

  (二)请通知被推荐人于加拿大当地时间2021年9月22日前登录Mitacs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mitacs.ca/en/programs/globalink/globalink-research-internship)查询课题列表并完成网上申请。加方咨询电子信箱:helpdesk@mitacs.ca。

  (三)请统一组织被推荐人选于2021年8月11日—9月22日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按照《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1)准备申请材料并在线提交。

  网上报名时“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选择“与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受理机构名称”选择现就读院校。计划留学单位、国外导师信息按照向Mitacs网上申报的第一志愿填写。

  (四)请于2021年9月25日前将单位推荐公函及《初选名单一览表》(附件2)扫描件合并为一份PDF文件发送至ca@csc.edu.cn,文件命名格式: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受理机构名称。

  (五)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五、评审、录取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各高校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提交Mitacs,由Mitacs评估申报材料并匹配对应专业导师及课题。被录取人员预计在2022年暑期派出。

  本项目留学人员按期回国后,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更高层次学位或进行联合培养时,不受回国后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限制。

  工作中有任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联系。

  联系人:罗洁

  联系电话:010-66093557       

  传真:010-66093945

  电子信箱:ca@csc.edu.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A3楼13层国家留学基金委美大事务部(100044)

附件:

1.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合作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说明

2.初选名单一览表.xlsx

文章中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

神州学人杂志及神州学人网原创文章转载说明:如需转载,务必注明出处,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

责任编辑:刘晓璇


相关新闻

更多>>精华内容

Copyright© Chisa.edu.cn All Rights Reserved
编辑制作:神州学人编辑部 法律顾问:北京市法大律师事务所
备案编号:京ICP备05071141号-6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101083516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7039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chisaeditor@sina.com
联系电话:0086-10-82296680 传真:0086-10-82296681
电子邮件:tougaochisa@aliyun.com 技术支持: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